2011-05-27

台南當舖保人的問題、協商、催收債權債務








(不知道是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)
這應該不是重點。

一年過去了,每個月都是在繳他們的利息。想說要去跟當舖商量,要怎樣還錢才能把本金還掉。
嗯!這才是明智之舉!不知你是哪裡人?我想:你有這樣的誠心,相信不難。

那麼假設我11號給了1500,15號再給可能1000而已,27號再給1500那我15號給的一千是算在本金歸還裡頭嗎?
  請問:你是做先扣1的還是後扣2的?原則上兩種方法在回本金的地方大同小異。四萬的利息3000元7.5%,通常有多繳本金就整筆必需視為「全部清償」掉再從新計日計息。所以:建議你可以和他們說:將11號的利息延至15日繳,這樣的話你和他們比較容易算。至於什麼叫從新計息呢?以前扣的來說:借款日已被扣除15天的利息,而你在第5天後回本1000元,那他們必需退還你先前扣除15-5(實際支付)=10天=1000元的利息給你後,再以本金40000-還本1000=39000×7.5%=1462.5元,再將本來11日起算15天後要繳的日期從15號回本日從算15天後再繳1463元的利息!所以:不建議這樣的回本,對你幫助不大。
還是說一定要在繳利息的時候給超過利息的錢,才算還本金呢?
如上所言:如果在繳息日繳會比較好計息。
其實這個問題小邪當然也請教過當舖人員………
江湖一點訣
  • 1.前扣有先扣除利息。
    2.後扣則無,借多少拿多少!還本時再繳利息。這是當舖業法應該有的行為!而實際上就.

    所以。後扣的話還本金就不會退利息給你了,就是看你幾天就收你幾天的利息,像你5天,就收你500元的利息後,再還本1000,計1500元,而下次繳息和前扣一樣日期和金額!



  • 你也幫幫忙,你是消費者也!你都沒耍耍賴了怎變他們了?現在是消費者抬頭的年代了!沒有你他們喝西北風喔!對不對,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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